常伯阳辩护律师表示,公诉人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周向阳、李珊珊,破坏了中国具体哪条法律的实施。律师当庭表示,如果审判人员蓄意错用刑法300条,给当事人定罪,就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等罪行。余文生律师:余文生律师:〝我们指出17年来,对法轮功的打压是完全错误的,是政治迫害。我们在法庭上也指出了,公检法现在的行为是犯罪,也指出了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犯的罪。法官和合议庭的成员,而且旁听席上还有很多天津市政法委(人员),他们应该听到了这些。所以我想对他们是有震撼的。〞
from 阿波罗网 http://www.aboluowang.com/2016/0915/803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