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辽宁贿选后遗症 之前立法合法吗?

【新唐人2016年10月23日讯】辽宁省有45名〝全国人大代表〞上个月因贿选被取消资格。另外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也因贿选辞职、或被罢免代表资格,直接造成本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停摆。而辽宁贿选案目前还出现了后遗症,民间开始质疑,2013年之后辽宁省人大所制订的法律还算不算数?

从8月底被揭开的辽宁贿选丑闻,除了引发官场地震和舆论风波,其后遗症进一步浮现。

香港《南华早报》10月7号说,为了调查数以百计涉嫌贿选的个案,辽宁省纪委需要从其他部门调派人手支援。沈阳一名中层干部说:〝我们部门至少有两个同事被临时调派处理调查工作〞。

报导还引述消息说,已有人质疑辽宁省过去几年所制订的法律到底还有没有效?消息人士披露:〝没人知道如何处理2013年之后省人大所制订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正在处理这个烫手的山芋。〞

在中国,全国人大承担着法律的立法工作。而辽宁省一级的人大,有权制订地方法规。

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一个国家的法律也好,地方法规也好,要体现民意,首先他这个人大代表必须要有代表性。如果你没有代表性,那么你立出来这个法,就不能体现民意,在立法学上来説,它就是无效的法律。那么辽宁省这次发生了贿选,现在已经500多个人落马了。那么他们过去立的那些法呢,应当是无效的。〞

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表示,不但所立法规无效,贿选的人大代表还应受到追责。

李建峰:〝他通过贿选的手段选上去的,所以说他们立的那些法,应该都是废法,无效的法律。用这些法律去制裁维权人士,制裁法轮功,这个都是一种违反宪法的行为,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尤其发生在辽宁,我们知道辽宁这些年来是维权者以及法轮功学员迫害最严重的地方之一。我们终于揭开了冰山一角,为什么它会这么厉害呢?原来这些官员都是贿选上台的。他就没有反映民众的呼声,只反映他自己的利益。所以说他们会对维权人士和法轮功痛下毒手。〞

旅美知名学者吴祚来分析,这样的〝僞人大代表〞在全国非常普遍,因为从毛泽东时期开始,民选的代表就一直被控制,到了江泽民时期后,权贵联盟又被合法化。

旅美知名学者吴祚来:〝江泽民时代之后,基本上就是允许资本家入党,进入政协。资本家他们拥有的就是资源,就是金钱。他们肯定就是用钱的方式,谁出的钱多,那么谁就能够进入人大和政协。他们进去不是为了代表民意,他们是为了获得身份。这样他们做企业的时候,别人就很难轻易的查他,抓他。然后他进入政协和人大之后,他又跟很多高官在一起开会,他又会获得更多的资源。他形成了一个权贵联盟。什么叫权贵资本主义?就从江泽民‘三个代表’之后,基本上就把它法定化了。〞

号称代表人民的人大,如今已成为权贵联盟,那么辽宁贿选后遗症,是否换上一批新的人大代表就能解决呢?

李建峰:〝在这个体制下我们不寄望这些人大代表能够为民请命,(人大)它本身是个橡皮图章,这个大家也都知道了。〞

吴祚来:〝他们本来就是花瓶,他们的存在不存在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中国是党国一体,党组织着各地的一切。只要党的系统还在发挥作用,其他的一切都是陪衬。〞

吴祚来认为,这些〝僞人大代表〞下台后,最好的办法是普选,让民间有意愿的人士参选。但他估计,眼下中共最有可能拿出的解决方法,还是由组织部门内定,物色一些对新的党委,党中央效忠的人,拉进候选人名单,再次让他们成为中央的代表,而不是人民的代表。

采访/常春 编辑/尚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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